关于易门县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作用,促进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合理利用,有效解市民和游客节假日期间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实现资源配置最大化,断提升城市形象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让周边群众享受停车福利,真正做到让于民。经研究决定,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原则

按照“资源共享、服务群众、公平有序、规范管理”的原则,充分挖掘既有停车场资源,在确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向社会开放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开放时间

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周末)、全县性重大节日(二月二、菌交会)每日原则开放时段为:8:3021:00,确有特殊情况,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作适当调整。

三、开放范围

涉密单位、公检法、学校(含幼儿园)医院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的场所外,其他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原则上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提供停车资源。(对外开放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四、开放对象

七座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家用非营运汽车。小型载客汽车,货车、客车、工程车等其他车辆暂不纳入开放范围。

五、管理要求

1.对外开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停放车辆信息登记,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安防措施,在醒目位置放置对外开放停车标识、公布可停放车位及时间、设置相关指示标志,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2.社会车辆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时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等)并按要求登记,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做到停放有序,按时离场,服从管理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或他人专用车位

3.对外开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位)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仅提供停车泊位,不承担车辆被盗、事故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车内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停车场仅提供场地免费使用不承担车辆及财物保管责任。

4.损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位);严禁在车内留宿或从事其他非停车活动;违规进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节假日结束当日,不得长期滞留过夜超时车辆需及时驶离,避免影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对超时间停放、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绝其车辆进入,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必要时请执法部门协助将车辆强制拖移,所产生的费用由主自行承担。

7.如遇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需临时关闭停车场,请车主配合及时驶离,由各开放单位提前向社会告

8.符合开放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车位空闲的前提下无正当理由不予免费停车的,市民或游客可以举报。(举报电话:0877496109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易门县法定节假日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停车单位及地址

 

 

易门县人民政府

                          20255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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