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易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及就医服务管理工作,根据《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玉溪市民政局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及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玉医保发〔20255号)文件要求,现就易门县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1.易门县域内医保定点街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直接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2.易门县域内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床位数等因素,选取2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二、提供材料

1.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床位、科室设置,医疗设备、医务人员配备等)、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医保管理等情况。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

三、遴选程序

1.接收申请。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于2025651800前向易门县医疗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

2.组织评审。2025615日前,由易门医疗保障局组织进行评审,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3.结果公示。拟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在易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参选机构结果的申诉和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各医疗机构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报名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菌乡大道508号财盛商业广场二楼易门县医疗保险中心稽核股办公室;联系人:苏春燕;联系电话0877-4960676

 

附件:申请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

 

特此公告



易门县医疗保障

2025530

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