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教育局关于调整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和

完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校点的收并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2]116号)的贯彻落实,县城中小学校招生数量增大,乡村学校学生出现了跨村就读的问题。原来划定的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已不能适应现在的情况。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易门教育实际,现将县域内所辖各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结合易门实际,特对县域内所辖各中小学校招生范围界定如下:

1、浦贝乡、十街乡、铜厂乡、六街街道办、小街乡中小学招收具有本乡(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

2、绿汁中学、绿汁小学招收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外,还需招收铜厂乡里士村委会的妥电岗、黄栗树、法峨、觅板凳、小坡脚、衣沙6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这6个自然村在校生视为跨村就读学生。

龙格利村委会的岔河、老段村、茴香地、下大田、中大田、干田6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由绿汁小学招收,其余自然村的适龄儿童由者拉小学招收,在绿汁小学和者拉小学就读的学生均视为跨村就读学生。

铜厂乡芭蕉村委会的山背后自然村适龄儿童由铜厂村小学招收,在校生视为跨村就读学生。

六街街道办的铁厂社区的适龄儿童由白龙社区小学招收,在校生视为跨村就读学生。

3、龙泉小学招收县城内履和路以南、易峨高公路以西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

中屯小学招收中屯社区、罗所社区以及履和路以北至大椿树范围内的所有适龄儿童。罗所社区在中屯小学就读的学生视为跨村就读学生。

方屯小学招收方屯社区易峨高公路以东范围的所有适龄儿童。

龙泉街道其余各小学招收本校所在社区适龄儿童入学。

4、龙泉中学招收县城区域内中心街社区、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户籍的初中阶段学生。

方屯中学招收龙泉街道办中心街社区、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以外户籍的所有初中阶段学生。

5、农业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的子女按居住区域范围就近入学。

6、易门县第一中学在全县范围内择优招收初中毕业生。

7、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同时面向社会和县外部分招生。

8、县机关幼儿园以招收县城区域内中心街社区、兴文街社区、西环路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为主。

9、因学校布局调整到教育局划定的学校就读学生,视为跨村就读学生。

二、学籍管理

1、县外到易门县境内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内异地打工人员子女,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其监护人申请,带齐“五证”可到指定的学校审验就读(“五证”即家庭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和年满16周岁的学生本人身份证;外来人口暂住证;监护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流动人口婚育证或出生证;就业地外来人口务工证或集体、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3、外县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转入、本县学生要求转往外县就读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持户口册和申请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批准、备案,方可办理学籍转入和转出手续。

4、县内学生原则上不得跨乡(镇)就读,但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接收学校也还可接纳的,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⑴父母一方工作调动;⑵父母异地打工,并“五证”齐全者。

5、县内转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转出两校同意,持户口册和申请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核批准、备案、并变更学籍。未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变更学籍,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学生。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由接收学校承担所造成该生的一切损失,并追究接收学校领导的责任。

6、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转学原则上在每学年八月份办理。

7、休学期为一年,不得以休学名义在本校和到外校进行变相留级。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但遭遇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到校学习须休学者,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由学校报请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核实批准、备案。若弄虚作假使该生在本校和到外校变相留级,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不办理转学、休学手续。

三、各校在招收新生和学生转学时,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办理。

 

易门县教育局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