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教育部门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本着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易门县教育体育局将举行《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管理办法》(听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管理办法》(听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6月中旬在易门县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至15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管理办法》(听证稿)》有关或者关注该办法的公民8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2至5人。

3.当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易门县教育体育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登录易门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或易门新闻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邮箱:205158560@qq.com。

(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提交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事业股基础教育204室(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朝阳路238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17: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将于2020年6月1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宜。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董金旺  0877-4965783

 

附件:

1.《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管理办法》(听证稿)

2.听证会代表或旁听代表报名表.doc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日


附件1:

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管理办法

(听证稿)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易门县中心城区范围逐步扩大、外来人口不断增加,全县义务教育学位“山区空、城区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原来划定的易门县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已难于适应现实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则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合理统筹利用好易门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孩子就学需要,更好地适应易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易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一)小学

1.龙泉小学一年级可设405个学位,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次招收:户籍在中心街社区、兴文街社区、罗所社区1-4组的适龄子女和县城区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2)第二批次招收: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适龄人员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至学校。

(3)第三批次招收:在“易门县城内东至玉峨高公路以西、南至水城大道内,西至济川路——182乡道——西环路——履和路——东环路——迎春路以南——菌乡大道内”划定区域内居住,并提供监护人住所房产证或产权证(为旧村改造自建房无证的,提供村组和社区两级出具的自建房屋居所证明)人员的适龄子女;

(4)第四批次招收:能提供上述“第(3)条”划定区域内有居住证和半年以上正在营业的营业执照的适龄子女。(上交材料的同时签订学位抽签协议)

(5)第五批次招收:能提供上述“第(4)条”划定区域内居住证的适龄子女。(上交材料的同时签订学位抽签协议)

上述招生顺序按照从“ (1)→(2)→(3)→(4)→(5) ”顺序依序进行。如果因学位不足原因,上述招至某一批次适龄儿童不能全部招入时,则该批次学生用抽签方式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进行录取补足(若用电脑随机录取方式要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录取结果即时公开)。如果还有剩余未招入的适龄儿童则根据学位抽签协议书,若意向学校学位充足时则全部录取,若意向学校学位不足,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录取。如果还有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则参加梅营、曾所小学的抽签,最终全部录取。

2.中屯小学一年级可设120个学位,可招收寄宿制适龄儿童,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招收:中屯社区、西环路社区的适龄儿童和罗所社区1-4组以外的适龄儿童及绿汁镇棚苴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招收:西环路以西、以北——履和路以北——东环路——迎春路西北、以北至大椿树范围内居住的所有适龄儿童;

(3)第三批招收绿汁镇的进城适龄儿童;

(4第四批招收:根据抽签确定的适龄儿童;罗所社区在中屯小学就读的学生视为跨村就读。

上述招生顺序按照从“ (1)→(2)→(3)→(4)”顺序依序进行。如果因学位不足原因,上述招至某一批次适龄儿童不能全部招入时,则该批次学生用抽签方式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进行录取补足(若用电脑随机录取方式要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录取结果即时公开)。如果还有剩余未招入的适龄儿童则参加梅营、曾所小学的抽签,最终全部录取。

3.方屯小学一年级可设120个学位,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招收:方屯社区的所有适龄儿童;

(2)第二批招收:易峨高公路以东、以北范围居住的所有适龄儿童以及东盛花都、阳光小区所有适龄儿童(东盛花都、阳光小区可以到划片招生的学校就读,也可以就近选择到方屯小学就读);

(3)第三批招收:根据抽签确定的适龄儿童。

 上述招生顺序按照从“ (1)→(2)→(3)”顺序依序进行。如果因学位不足原因,上述招至某一批次适龄儿童不能全部招入时,则该批次学生用抽签方式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进行录取补足(若用电脑随机录取方式要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录取结果即时公开)。如果还有剩余未招入的适龄儿童则参加梅营、曾所小学的抽签,最终全部录取。

4.梅营小学一年级可设120个学位,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招收:梅营社区的所有适龄儿童;

(2)第二批招收浦贝、十街、六街、小街、铜厂五个乡镇街道的进城非寄宿适龄儿童;

(3)第三批招收:根据抽签确定的适龄儿童。

5.曾所小学一年级共80个学位,可招收寄宿制适龄儿童,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招收:曾所社区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招收:浦贝、十街、六街、小街、铜厂五个乡镇的寄宿制适龄儿童;

(3)第三批招收: 根据抽签确定的适龄儿童。

6.龙泉街道内其余各小学招收本校所在社区的适龄儿童入学和划片须招收的适龄儿童。工业园区的适龄儿童在厂区所在地完小就近入学。

7.绿汁、小街、铜厂、十街、浦贝、六街6个乡镇街道内的小学,招收本校所在村(居)委会、社区的适龄儿童入学和划片须招收的适龄儿童。

8.近年来撤并及转读学校的就读安置:绿汁镇龙格利村委会的适龄儿童,由者拉小学和绿汁小学安置就读;绿汁镇棚苴村委会适龄儿童,由龙泉街道中屯小学和绿汁小学安置就读;六街街道铁厂村委会的适龄儿童,由白龙小学安置就读。绿汁镇河尾村委会适龄儿童,转到竹子小学就读;浦贝乡苗茂村委会适龄儿童,转到浦贝小学就读;浦贝乡棚多村委会适龄儿童,转到阿姑小学就读;十街乡马头村委会适龄儿童转到十街小学就读。本条中跨村安置到划定小学就读的学生视为跨村就读,享受跨村就读的相关政策。

(二)初中

1.龙泉中学招收户籍在中心街、兴文街、西环路社区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在中心街、兴文街、西环路辖区有暂住证、有住宿的外户籍小学毕业生。

2.方屯中学招收龙泉中学招收外的龙泉街道办范围内其他户籍的小学毕业学生。

3.县城城区内的流动适龄少年,按照其家庭居(租)住地对照上述‘1’、‘2’条,分别到龙泉中学、方屯中学就读。

4. 绿汁、铜厂、小街、六街、十街、浦贝等6个乡镇(街道)的初中,招收本乡镇(街道)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5.农业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的子女按居住区域范围就近入学。

6.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子女可随父母就近就便入学。

7.因学校布局调整和学校办学规模限制等原因,被县教育体育局安置到户籍地外所划定的学校就读学生,视为跨村就读,享受跨村就读的相关政策。

二、相关要求

(一)强化招生入学管理

1.完善招生入学办法。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订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后认知组织实施,确保行政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应入尽入、应读尽读。

2.规范操作,阳光分班。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分班遵循下属程序:

第一步:成立新生入学阳光分班领导小组。学生入学分班领导小组一般由学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教育行风监督员、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负责教师均衡搭配和学生阳光分班工作。

第二步:均衡搭配教师。各学校根据当年本年级设定的班级数,先聘用班主任,然后根据“均衡性原则”均衡搭配学科教师,力求做到每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搭配尽量均衡。

第三步:阳光分班。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确定的班级数和班额,用电脑随机生成方式生成各班学生名单,当场公布班号和对应学生名单,并及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四步:班主任抽签确定班号和学生。班主任抽签确定班级和学生名单后,学校及时在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监督。

要坚决杜绝择班、择师、择生和任人唯亲、暗箱操作的做法。要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阳光分班原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入学分班舆论氛围,保障学生入学分班的公平。

4.严控超班额招生。小学班额最多不得超45人,初中班额最多不得超50人。各中心小学要不断加强义务教育资源统筹配置,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不断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持续增加城镇学位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依法保障受教育权利

1.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严禁招收未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9月前,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2.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认真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推进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3.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健全完善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健全和完善残疾学生送教上门相关台账资料,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保障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学校要按照上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父母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学校第一批招收入学。对于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重大招商引资引进项目的企业领导和核心骨干人员的适龄子女,简化流程,按照确定批次招收入学。

(三)优化招生入学流程

1.简化证明材料。按照上级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一年级新生入学证明材料,户籍人口一般提供户口本,外来人口一般提供半年以上居住证。

2.优化报名手续。要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招生报名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鼓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加快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招生报名网络管理。

(四)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学校责任,确保适龄儿童“一个不少”入学。要压实入学、劝返和保学责任,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进行严格考评奖惩;要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工作,及时注册学生学籍,加强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学籍管理,做到“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国网学籍人数与在校生人数一致);要严格执行失辍学生“月报制度”、“学生请假条制度”、“小升初交接制度”,教师对学习困难学生“一对一”帮扶制度以及“宣传、入学、查找、劝返、通报五项制度”;要用好“活动保学-教研保学-质量保学-爱心保学-环境保学-师德保学-勤工俭学保学-扶贫保学”八种方法来保学”;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要采取普职融合、单独教学、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科学精准安置劝返学生入学。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辍学返校学生的情绪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其能顺利融入校园,留住学生。

要落实“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因地因校因人科学分类施策,扎实做好安置和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建立健全辍学生、疑似辍学生,尤其是卡户生、送教上门残疾生、反复请假生、普职融合安置生的“一人一案”动态痕迹台账资料。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的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易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妥善处理本地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事业股,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基教组牵头人、龙泉中心小学校长、龙泉中学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基教组和龙泉小学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划片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纪律要求。要严防招生腐败;严禁违规招收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督促家长依法送适龄子女按时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县教育体育局建立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在教育体育事业股设立划片招生监督举报电话:4965783,受理相关举报和申诉。义务教育阶段违规违纪招生、控辍保学工作不力、招生入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各义务教育学校也要设置招生监督举报电话,负责对群众来人来电的举报和申诉进行受理,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确保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告附件2)-听证会代表或旁听代表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