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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惠民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推动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和吸纳就业的作用,根据《云南省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精神,现将易门县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扶持对象范围
(一)在易门辖区内的创业者个人:①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②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③返乡创业农民工;④脱贫人口;⑤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⑦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⑧脱贫人口;⑨网络商户;⑩刑满释放人员。
申请人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在易门辖区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
1.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贷款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不受户籍限制。
(二)申请人须持有正常经营的有效营业执照,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在易门县境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但累计次数(含夫妻双方)不超过3次;个人和小微企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次数分别计算。
(四)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①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人员;
②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另一方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③已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编外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等;
④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涉黑涉恶涉乱人员。
三、贷款类型
(一)“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1.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实际经营需求及偿还能力,确定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4.担保方式:免担保,提供备用联系人。备用联系人为易门县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承贷银行认可的人员。
5.经办单位: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易门县委员会、易门县妇女联合会、易门县工商业联合会、易门县总工会、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承贷银行:云南易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农村信用社)。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实际经营需求及偿还能力,确定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还款方式: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提供担保、承贷银行认可的有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的担保、承贷银行认可的房产抵押、质押和融资担保公司;10万元以下原则上取消反担保(最终放款由银行审核确定)。
5.经办单位: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易门县委员会、易门县妇女联合会、易门县工商业联合会、易门县总工会。
6.承贷银行:云南易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县龙泉广场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支行、中国银行玉溪市易门县支行。
(三)小微企业贷款
1.贷款额度:由承贷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还款方式: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5.经办单位:易门县工商业联合会。
6.承贷银行:云南易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政策
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统一按照3.8%的利率执行。当期有LPR变化的按照 LPR+35bps执行。特别说明,承贷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五、注意事项
(一)推行贷款承诺制,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今后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资格:
①贷款未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而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
②享受贷款期间注销用于申报贷款的《营业执照》;
③享受贷款期间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安置;
④获得贷款期间实现就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自实现就业之日起30天内未到贷款承办单位、承贷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的相关手续。
(二)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三)资格审核贯穿创业担保贷款全过程,对不符合贷款要求的创业担保贷款,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六、业务流程
申报者在云南省融信服平台录入、上传相关信息进行企业注册→承办部门在服务平台进行资格审核 →承贷银行组织人员进行贷前现场查验→承贷银行在服务平台进行金融授信→担保中心进行初审、复审→承贷贷银行查询征信,确定放款金额,审批放款→到期银行回收贷款。
七、申报方式
申请人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到承办银行或经办部门进行咨询,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办理。
(一)手机终端申报
搜索“云南融信服平台微信号公众号”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
进入公众号后点击访问平台→平台首页→创业担保贷(在热点政策处下方)→点击申请→根据提示进行(企业、个人)账号注册/登录→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经办部门和承贷银行申请贷款。
(二)网页申报可登录https://xyd-yncredit.cnyeig.cn/页面,进入平台入口后点击操作指南,根据操作指南进行(企业/个人)账号注册认证。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进入工作台→跳转经办系统→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经办部门和承贷银行申请贷款。申请人可在网页或手机上查看贷款申请进度。
提示:2024年易门县创业担保贷款未在指定网页或手机平台上报名的均属无效申报。后续,申请人可在手机或网页上查看贷款申请进度。
八、报名所需准备材料
(一)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式1份;未婚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1份;离异的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式1份)。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式1份。
(三)不同人员群体提供材料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②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认定证明或残疾人证);③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相关证件);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册);⑤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证);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企业相关证明);⑦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务工地暂住证明或务工期间收入证明);⑧;脱贫人口(提供:农业农村局相关证明);⑨网络商户(提供:网店登记注册材料、申报前3个月网店交易明细);⑩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四)申请“贷免扶补”人员提供备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1日开始至贷款名额满结束,小微企业贷款到易门县工商业联合会提交相关资料。
(二)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1.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4965206 4962582
2.共青团易门县委 咨询电话:4961211
3.易门县妇联 咨询电话:6166545
4.易门县工商联 咨询电话:4964598
5.易门县总工会 咨询电话:4964420
6.易门县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4966524
十、温馨提示
本次申报工作将按照申报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和“五个优先”:优先扶持夫妻双方从未享受过创业贷款扶持的创业实体;优先扶持大学毕业生创业实体;优先扶持登记注册为企业的创业实体;优先扶持我县脱贫劳动力创业实体;优先扶持带动就业多、持续经营能力强的创业实体。进行审核和推送银行,贷款名额有限,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欲报从速,成功申贷!
特此通告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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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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