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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4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布局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县内大型体育场馆和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等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规划;统筹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教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3.管理县本级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及经费统计分析;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资助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
4.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办学体制、激励机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等审核、报批、审批工作。
5.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6.统筹全县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管理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管理,承办县级体育赛事和组织参加市级、省级、全国、国际体育赛事。
7.拟订全县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其它社会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生学籍。
8.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9.指导教育督导和评估,强化督导职能,加大督政、督学力度,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责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10.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等;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
11.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12.负责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配合编制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
13.指导、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统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计划和时间安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置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14.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团、协会组织。
15.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监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16.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宣传思想、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1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育体育事业股、德育与安全股、教育督导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民办教育股)。
所属单位25个,分别是:
1.易门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易门县教师进修学校)
2.易门县第一中学
3.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易门县综合高中)
4.易门县第一幼儿园
5.易门县龙泉中学
6.易门县方屯中学
7.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8.易门县浦贝中学
9.易门县浦贝乡中心小学
10.易门县十街中学
11.易门县十街乡中心小学
12.易门县铜厂中学
13.易门县铜厂乡中心小学
14.易门县绿汁中学
15.易门县绿汁镇中心小学
16.易门县六街中学
17.易门县六街街道中心小学
18.易门县小街中学
19.易门县小街乡中心小学
20.易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21.易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2.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
23.易门县少体校
24.易门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5.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教育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县“两会”和全省、全市教育体育工作会议部署,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问题短板,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提质措施,全力落实《易门县关于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925年)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全县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阐释,指导中小学教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本》,进一步提升课程教材铸魂育人价值。持续开展育人培训,举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实施新一轮“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深入开展“书记面对面”、“领导干部上讲堂”等系列活动。
2.全面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把党的领导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推进党建引领教育发展。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打好岗位设置、人员选配、队伍建设、条件保障4个基础,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典型示范创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4项工程。突出抓好学校党建“育人先锋”工程,培育创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实施中小学校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申请选树“双带头人”工作室1个,着力把中小学校党支部书记培育成为党建和教育教学双融合、双促进的骨干力量,引领带动中小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开展党员教师技能大比武、党组织书记讲坛等活动,搭建平台、促进比学赶超、争先进位,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3.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扛实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运用案件通报、忏悔录、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分层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严的基调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以师德师风建设和清廉学校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创建玉溪市“清廉学校”5所、“清廉单元”示范点1个,构建风清气正教育良好生态环境。统筹抓好巡视巡察、审计、考核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人事招聘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4.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领导权。扛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和化解。形成任务清单,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网评员工作队伍建设,深化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讲好易门教育故事,督促各中小学校党组织及时总结、提炼党建引领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易门教育辨识度。提高网络舆情处置水平,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守牢守好意识形态阵地。把握统战工作新形势,寻找新载体,搭建新平台,把统战工作的内容融入业务工作中。持续抓好党外知识分子队伍管理,团结引领党外知识分子同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为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凝聚思想共识、汇聚智慧力量。
(二)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5.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深化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大力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和云岭思政“个十百千万”工程,继续办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打造一批思政“金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政课队伍建设,组织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交流展示活动。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发挥学科教育主渠道作用,融合课堂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家校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学生评选,提升校园文明程度。
6.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进一步完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加强14所市级体育特色学校的管理,开展县、校两级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落实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意见,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以学校为单位建立一批中小学艺术团,组织好各级中小学生艺术展示展演活动,开展2024年聂耳杯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完善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综合评价机制,评选2所县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建立1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聘请科学副校长,设立科技辅导员,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分层次分类开展科技类创新教育实践活动。
7.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加强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建设,举办不少于16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动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成长档案,加快建设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常态化做好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干预。认真落实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开展“万名党员联万家”“万名教师心理素养提升”等活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建设,引导家长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学校同频共振。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大力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程,完善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精准建立留守儿童动态档案,完善教师“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开展“万师访万家”“三进三访”行动,提升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障能力。
8.加强教材使用管理和语言文字工作。完善教材教辅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教材教辅征订、使用管理检查,规范教材教辅读物使用管理。组织开展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持续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组织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创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
9.深化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强化课堂主渠道作用,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说课比赛、艺术作品评选、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等活动,铸牢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10.推进学前教育启蒙筑基专项行动。健全教研指导网络,强化学前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加强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易门县第一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建立一级幼儿园帮扶薄弱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帮扶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帮扶民办幼儿园制度,依托集团化办学平台,开展送教入园、跟岗研修等帮带活动,促进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整体提升。巩固拓展玉溪市课程游戏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抓好20所民办幼儿园规范化、普惠性建设。
11.推进义务教育创优提质专项行动。科学布局教育资源,对规划长期保留的乡村学校加强建设;对规模较小、确无运转需求的学校,在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办好十街、小街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深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全面提升管理、教学、教研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入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实施办法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加强义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扎实做好教学常规各环节监督,促进小学教学质量提升,确保初中教学质量稳居全市前列。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扛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工作规划,完成2024年8所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价工作任务。完成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整改落实工作,做好2024年监测工作。完成省级对易门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任务,2024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2.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突破突围专项行动。完成易门一中改扩建项目,补齐普通高中教育短板。深入实施普通高中“三新”改革,建立健全选课走班教学模式,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学生培养工作体系,提升拔尖学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深化与云南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的深度和广度,深入开展学校管理、教学教研、教师培训、资源输入等各类研训帮扶活动,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着力破解“县中困境”。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及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建立高考目标包保责任制,狠抓学校和教学常规管理,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专项行动。以解决问题为抓手,全面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根据2025年完成易门职中办学条件达标的节点要求,多渠道争取资金,继续改善办学条件。继续狠抓综合高中、“三校生”高考教学质量,根据专业考试的变化,抓细抓实复习备考工作,提高针对性,推动综合高中试点出成效,提高三校生高考班本科上线率。以市场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办特色更加鲜明的职业教育。支持易门职中与云铜技校的联合办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优化供给配置,扩容提质,全面改善和提升易门职业技能培训、实训的条件。推动与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合作,实施“3+2”办学模式,实现中职与高职对口贯通培养。
14.构建小、初、高一体化链式发展质量提升体系。加强小初、初高衔接研究,实现学校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循序衔接。实施好小学、初中、高中教学质量监测,强化监测数据分析,以监测、分析推动教育教学的有机衔接。
15.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继续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工作,采取随班就读、进特殊学校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一生一案”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8%。加强9个中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管理使用,强化研究培训,提高“送教上门”教师业务素质和资源教室的使用水平,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16.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督导检查制度体系,发挥易门县校外培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实施常态化监管。科学运用督导检查结果,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强化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维护学生、家长权益。
(四)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17.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推进《易门县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监督,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以校为本”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在日常、严在日常。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带动良好的教风、学风。加大优秀教师表扬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引领全县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师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18.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构建“骨干教师—中层干部—副校长—校长”梯次培养机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岗位聘用和激励机制。大力开展“擂台比武、晾晒比拼”活动,促进比学赶超、争先进位,激发队伍活力。持续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创新校(园)长培养培训模式,以集中研讨、跟岗研修、校长论坛等方式,年内组织2期校(园)长能力专题培训,建设专业化校长队伍。举办2期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班主任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100名。建立1个市级教育行业专家工作站,引进1名省内外退休名师或名校长,为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和储备高端教育人才。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加强教师聘后管理,健全校内绩效考核制度,加快易门职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1235”教师素养提升工程,开展一轮教师素养提升全员培训,评选县级优秀教师100名,培养认定60名学科带头人,扩大“名教师”数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行校长守校和教师坐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教学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19.加强教研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教研网络,选优配强教研人员。配齐县教科所全学段、全学科专兼职教研员,选聘高中阶段、初中艺术、学前教育、心理健康兼职教研员,强化学科教学教研指导。组织教研员参加各级培训,开展学校教务、教育科研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教研员、教务和教育科研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20.维护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坚决扛实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学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平安校园创建成效。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建设,统筹抓好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1530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应急演练的时效性,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常抓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抓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强专职保安员配备,做好一键式报警系统、视频监控运营维护,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性侵、防个人极端事件、防学生欺凌和暴力等专项行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取得新成效。加强体育场馆、体育赛事、高危体育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体育场馆及赛事安全。
(六)全面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21.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好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县城及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特色赛事活动,全年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5场次。深入开展“勤锻炼”活动,组织开展县域和社区全民健身活动。支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发展、活动开展。抓好群众体育专干、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队伍的培训管理。抓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活动的球类、健身操、广场舞等活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地免费开放服务。
22.丰富赛事活动供给。完善高原特色竞技体育发展体系,优化运动项目布局,举办好足球、篮球、田径等联赛,打造具有易门特色的群众性品牌赛事,推动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积极组队参加市级联赛。强化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完善县、校两级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体系,力争全县所有在校学生每人参与1项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管理,支持龙泉中学、易门一中开展体育自主招生,贯通小初高各阶段体育人才成长通道,推动学校体育工作蓬勃有序开展。
23.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大力倡导体育融合发展理念,加快“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利用“中国(云南)野生食用菌交易会”“春节”“二月二”等重大节庆平台,组织开展自行车邀请赛、“村BA”篮球赛等重大赛事活动,探索“一日比赛、多日停留,一人参赛、多人旅游”的体育旅游模式,带动体育旅游消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的注入,打造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加强易门小绿汁滑翔伞户外营地、龙泉森海鲈亚俱乐部(野外垂钓基地)建设,推动活动开展。管理好冬季省外来易自行车训练队,强化服务保障,提高吸引力,扩大省外来易训练体量,逐步形成具有影响力的体育产业。
(七)提升教育体育发展保障能力。
24.抓实基础建设项目。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云南省基础教育发展综合奖补资金项目,改善办学条件。完成易门一中改扩建项目,完成浦贝中学、六街中学学生活动场地建设项目和龙泉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实施方屯中学教学楼、田径场及学生活动场地建设项目,办好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教育的惠民实事。积极申报龙泉小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和易门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25.推进教育科研改革创新。发挥县教科所主导引领、视导督查、促进提升的作用,推动全县教育科研创新发展。强化县级“名师工作室”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指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助力学业水平考试、课改展示等活动。创新研训方式,实施“互联网+研训”活动,开展不少于3次一体化网络研训活动。实行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帮助各级各类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视高中阶段教学研究,持续深化“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研究,研究“3+1+2”模式下的新高考方案,推动学校深入实施新高考综合改革。继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构建“以学习为中心”的新型高效课堂,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加强教学一线指导,县教科所、学校教研员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100节。
26.推进智慧教育建设。逐步升级改造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室,加快推进数字教室建设,2024年底全县数字教室覆盖率力争达70%。积极使用玉溪教育云平台,国家、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赋能教师、服务教学、辅助教育、提高质量提供保障。
27.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优化教育教学秩序和综合育人环境,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作业设计,积极探索作业分层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开发校本课后服务资源项目,加强特色类课后服务管理,持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果。全力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走深走实,推动集团内各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办学资源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紧密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强研究,幼小初一体推进,促进十街乡、小街乡九年一贯制试点改革出成效,构建幼小初有效衔接的教育体系。
28.发挥教育督导职能。认真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注重督学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开展春季秋季开学综合督导。做好2025年第四轮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相关工作准备。
29.强化财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教育收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财产财务安全。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培训,规范各项财务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30.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持续开展全县师生“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增强师生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检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2个(易门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易门县少体校、易门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并局本级预算)。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4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931人。在职实有18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5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51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65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792.87万元,政府性基金20.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65.6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80.27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60.09万元,下降2.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一年度在职人员减少48人,对应的本级财力安排的人员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813.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813.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79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9.67万元,下降3.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一年度在职人员减少48人,对应的本级财力安排的人员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813.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8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9.42万元,下降0.39%,本年度比上一年度在职人员减少48人,对应的本级财力安排主要原因是的人员类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40万元;项目支出2,824.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3.23万元,下降26.21%,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压减项目资金支出,易门一中划拨价款经费、易门一中改扩建专项资金、水桥小学新建宿舍楼工程、十街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县铜厂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安排的专项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教育支出28,052.9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8%,其中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325.14万元,普通教育支出23,714.25万元,职业教育支出1,203.49万元,特殊教育支出1.06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737.00万元,其他教育支出72.00万元,主要用于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工伤保险、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用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以及发展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学校教育。
2.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6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其中体育训练支出48.17万元,主要用于易门县少体校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工伤失业保险、工会经费、公用运转经费等支出。体育场馆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水电费及体育场田径场草坪养护维护费。群众体育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县青少年学生体育比赛经费、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及易门县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等。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4.9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20.10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14.73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支出及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4.210卫生健康支出3,295.3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68.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223.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3.6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212城乡社区支出20.4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6.221住房保障支出3,575.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1%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253.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321.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5,296.5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易门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为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18.6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学生助学金及其他类资助资金、死亡抚恤金等。
4.资本性支出999.12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及办公设备购置。其中易门一中改扩建专项资金237.00万元,标准化考场建设经费27.00万元,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土地划拨专项资金33.61万元,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0.00万元, 易门县第一幼儿园龙泉分园(龙泉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万元,方屯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土地征收报批费用专项资金34.01万元,易门县十街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00万元,易门县铜厂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3.36万元,易门县铜厂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6.79万元,易门县绿汁中学工程欠款补助经费41.71万元,易门县小街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经费15.64万元,易门县小街乡中心幼儿园项目专项资金2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0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2.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6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3.3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367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1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经费项目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根据《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省政府令第198号)、《云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35号)、《云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9〕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19〕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轮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通知》(云政教督办 〔2023〕4号)文件精神,对9所义务教育学校和18所幼儿园(含附属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培训第四届县级督学58人1至2次,组织挂牌责任督学对99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督导不少于4次。通过项目的开展,达到增强督学的教育督导政策的水平,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能力。最重要的是促进学校(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学(园)条件、遵循教学规律、规范办学(园)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幼儿)健康成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把易门教育办成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教育。
(二)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0.00万元。2019年9月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占地面积为25,749.00平方米(38.62亩),总建筑面积为19,398.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32.56平方米,室外道路场地面积3,544.24平方米,室外游戏场地6,640.00平方米,绿地面积9,641.60平方米,绿地率37.40%,建筑密度23.10%,容积率0.62%,办园规模为30个教学班,2023年秋季学期在园幼儿1,202人。
迁入新园后办园条件优越,社会效益明显,得到人民群众的赞誉和好评。通过了县、市、省考评组到园开展幼儿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易门县第一幼儿园于2021年1月(云政教督办〔2021〕1号)认定为“省一级一等”幼儿园。
易门县第一幼儿园为学前教育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新型教育场所,既是满足本地区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让学前幼儿享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也是有利于学前幼儿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对易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加快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地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11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08万元,30205水费2.10万元,30206电费3.10万元,30207邮电费1.74万元,30211差旅费8.36万元,30213维修(护)费4.32万元,30215会议费0.67万元,30216培训费3.1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7万元,30228工会经费13.16万元,30229福利费4.68万元,30231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1.9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1.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易门县教育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72,301.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6.43万元,固定资产52,671.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37.17万元,无形资产1,379.12万元,其他资产14,926.9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92.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68.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94.40平方米,账面原值172.0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4项,账面原值168.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7.79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500671900111
附件4: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易门县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doc
附件5:易门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空表说明.docx
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22604152929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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